12366地税咨询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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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7日13:52 信息时报 |
问: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佣金可以在税前扣除吗? 答:纳税人发生的佣金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计入销售费用在税前扣除: (1)有合法真实凭证; (2)支付的对象必须是独立的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纳税人或个人(支付对象不含本企业雇员); 支付给个人的佣金,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5%。 问:事业单位税前扣除工资按什么标准扣除?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65号)第八条(一)已明确: 事业单位凡执行国务院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的,按照规定的工资标准在税前扣除,超过规定工资标准发放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 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事业单位,经税务机关批准,可在工效挂钩办法核定的工资标准内,按实际发放数在税前扣除;按工资挂钩办法核定的工资标准取得的工资额,高于当年实际发放工资额的部分,在以后年度发放时可在税前扣除。 凡不执行以上两种办法的事业单位,按税法统一规定的计税工资标准扣除。 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应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