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文:家庭养老应强调精神抚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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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7日16:04 人民网 |
网友:唐振兴全国老龄办联络部 人人都要老,我们每一个人,只要不是短命夭折,就会有老的一天。所以,不管是青年还是中年,都应该想到自己的老年生活怎么过,自己能够为现在的老年人做些什么?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是每一个人特别是老年人生活的主要地方,因此,家庭养老是我国最主要的养老方式。尊重老年人是社会公德,孝顺父母是儿女的天职。家庭和社会应该形成敬老、爱老、助老、养老的风尚和良好的社会氛围。 老年人能否幸福地度过晚年,很大程度上要看晚辈有无孝心。如何让他们安享晚年,是每一个中青年应该深思的问题。老年人现在并不缺少吃穿,困难家庭也有最低社会生活保障,重要的是关心老年人的心理,精神上需要什么,重要的是精神赡养。 我认为,目前在大力发展经济、为老年人养老提供足够的物质条件的同时,要认真地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文化、教育、出版等部门应该通力合作,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尊老敬老意识,发挥道德规范的作用。 在家庭美德建设中,要让家庭成员牢固树立孝敬父母、孝敬公婆思想,从关心老年人的衣食住行特别是心理健康入手,平常多给老人讲些社会新闻,节假日陪老人聊天,户外活动,工作再忙也要抽时间打个电话问候一下,身体力行地为老年人提供精神舒畅的生活环境。 要加大对青少年尊老、敬老的教育力度,让青少年从小懂得关爱今天的老人就是关爱明天的自己,养成孝敬老人的良好习惯。 司法部门要积极向老年人提供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为老年人伸张正义,对不赡养甚至虐待老年人的行为予以惩处。老龄工作部门要大力树立先进典型,适时开展尊老敬老评比表彰活动,以精神激励的力量促进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 老年人也要自尊自爱,为儿女们树立榜样,理解子女,支持他们的工作,尊重他们的婚姻、事业等方面的选择。各级政府及和社会各界,要积极创造条件、营造环境,发展社会养老保障,建立和完善社区服务网络,为老年人多做实实在在地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