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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制保粮价 湖南物价局要求落实好中央1号文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7日22:00 红网

  红网长沙2月7日讯(记者欣悦) 湖南省物价局今日下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1号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省物价局表示,今年,物价部门将制定稻谷收购价应急预警机制,并进一步减轻涉农收费。

  首先,物价部门将认真落实粮食补贴和价格政策,制定稻谷收购价应急预警机制,当市场粮价低于最收购价时,按规定程序报请政府启动应急预案。

  其次,物价部门将严格控制农业用水和农村用电价格,将省管16个大型水利工程农业用水价格逐步核定到位,2005年维持全省农业用水价格总水平不提高。农业用电,在落实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用电同网同价的基础上,再挤出电价空间,进一步降低农排、农产品加工等各类用电价格。

  另外,物价部门还将整顿规范涉农价费秩序,加强对涉农收费的管理,不再出台面向农民的收费项目,继续清理整顿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农村农民建房、婚姻登记和计划生育的收费,搞好涉农收费专项治理,落实有关的收费减负政策。全省将降低农经部门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从2005年3月1日起,按湘价服[2001]298号文件规定标准的80%执行。农民建房代办报批手续服务费最高限额,从2005年3月1日起,降低到不超过80元。督促有关部门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实行减半收费。(稿源:红网)(作者:欣悦)(编辑:李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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