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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警牺牲补助金家属最高可得2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8日03:06 法制晚报

  本报讯今后,因公牺牲司法警察的家属,最高将可获得特别补助金20万元。这是今天上午记者从最高院了解到。经财政部同意,最高院发出《关于因公牺牲司法警察特别补助金和特别慰问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2003年1月1日(含)以后因公牺牲司法警察的家属,一次性发放特别补助金10万元。对革命烈士一次性增发10万元。

  对1980年1月1日(含)至2002年12月31日(含)因公牺牲司法警察的家属,每年发放特别慰问金5000元,连续发放时间最长不超过20年。特别补助金和特别慰问金发放对象为各级人民法院因公牺牲的在编、在职授衔司法警察(包括已经入警见习人员)的父母、子女和配偶。

  最高院强调,要加强对补助金和慰问金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因公牺牲司法警察家属档案。

  作者:孙慧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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