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各地廉政保证金制度探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8日05:39 中国青年报

  2002年,湖南省浏阳市试点廉政保证金制度。

  2002年底,北京市门头沟地税局试行《勤政廉政保证金暂行办法》。

  2003年初,陕西省安康市国税局实施廉政责任制保证金制度;旬阳县推行“党风廉政保证金”制度;蒲城县地税局、西安市碑林区法院实行廉政保证金制度。

  2003年底,深圳对公务员实行廉政金制度。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地税局已开始推行“个人廉政保证金”办法。

  江西省萍乡市在财政局推行廉政金制度。

  河北省承德县、宁晋县地税局分别制定了《廉洁保证金制度》。

  2004年9月,南京市工商局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全市工商系统预防与惩治腐败体系的意见》,规定对廉政勤政方面的先进典型,除在政治上给予荣誉外,其退休后可望一次拿到大约20万元的“奖励”。

  2004年,浙江省出台规定,从2005年1月1日起,浙江省进行公务员“廉政保证金”制度试点,按照正常升迁,一个公务员从踏入机关到处长这个职级上退休,可一次性拿到近30万元。

  2005年1月,北京市纪委委员透露,开始对公务员廉政保证金制度进行调研。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我国局部发生流脑疫情
田亮被国家队除名
2005年春运 票务论坛
万众瞩目央视春节晚会
澳网公开赛百年
2005新春购车完全手册
岁末年初汽车降价一览
北京在售楼盘分布详图
《汉武大帝》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