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延长助学贷款还贷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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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8日06:48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近日,浙江省国家助学贷款中标银行举行签约仪式:浙江正式开始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与老政策相比,新政策延长了还贷期限,给学生提供更多方便实惠,同时也加强了贷后跟踪管理。 根据新政策的要求,借款学生可得到三方面的新优惠:一是利息支付的方式发生改变,以前是整个借款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补贴一半,新政策实行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全部自付,自付利息的开始时间为取得毕业证书之日的下月1日(含1日);二是延长了还贷的期限,按旧政策规定,学生自毕业之日起开始偿还本金,4年内还清,新政策规定学生可根据毕业后就业和收入情况,在1年-2年后开始还贷、6年内还清;三是还贷方式更加灵活,可以一次或分次提前还贷。 据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