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来“樱花”太阳能热水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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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8日09:06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宁波日报讯 (通讯员邹家祥吴炜耿)日前,余姚工商分局临山工商所查获一起涉嫌销售侵犯“樱花”、“海尔”商标专有权的太阳能热水器案件。 1月26日,临山工商所执法人员路过329国道线旁边的一家太阳能热水器店时,发现该店招牌上赫然写着“樱花太阳能、海尔天使太阳能杭州、宁波、绍兴地区总代理、樱花太阳能高桥店”字样。该所执法人员想:市场上有樱花燃气热水器、海尔电热水器,但没听说过有樱花、海尔太阳能热水器,而且樱花、海尔是著名品牌的企业,不可能将总代理权授给一间只有几平方米的简陋小店。凭着职业的敏感,执法人员上前进行检查,发现标明“樱花太阳能”字样的热水器2台、标明“海尔天使”字样的太阳能热水器3台,还有分别标有上述字样的外包装纸箱2只和3只,上面标注的生产企业名称为上海新潜能热水器有限公司,企业地址是上海市朱泾镇健康路526号。检查人员询问该店负责人邬某是否有营业执照和“樱花”、“海尔天使”商标注册证及有关合法使用证明文件,邬某都无法提供。工商人员当场扣留了上述涉嫌侵犯“樱花”、“海尔”商标专有权的太阳能热水器,随即迅速对当事人进行调查询问。 据当事人邬某交代,去年底,有一个自称为上海新潜能热水器有限公司业务员金国峰的人跟他联系,委托他销售太阳能热水器,店面房租由金国峰支付,邬某负责热水器安装,每台收取安装费100元。去年12月,金国峰送来了8台樱花太阳能热水器、2台海尔天使太阳能热水器,还随带这2种品牌的广告宣传册60本。由于一直没有销路,金国峰拉走了6台樱花、1台海尔天使太阳能热水器。邬某怎么也没想到,产品还没销售出去,就被火眼金睛的工商执法人员发现。随后,工商人员向上海市金山工商分局朱泾工商所调查,结果是查无此企业。此后金国峰再也没有露面。 目前此案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