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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何以会在法庭上大拜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8日09:26 东方网

  贪官何以会在法庭上大拜年?

  选稿:杨申 作者:王威 2005年2月8日 9:25

  2月4日,70岁的原广州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老总许智因涉嫌受贿14万港元和失职造成2000万元国资损失在广州中院受审。让人捧腹的是,在庭审陈述中,许智最后竟说了句:“祝愿法官和旁听人员身体健康,春节快乐,万事如意!”(2月5日《信息时报》)

  戴罪之身的“许大老总”竟然神色自若地在法庭上拜早年,由此可以看出他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自己“被告人”的身份,更遑论对罪行的痛悔、对法律的畏惧了。据报道,在受审时能做到“胜似闲庭信步”的贪官远并非许智一人。河南省原卢氏县委书记杜保乾因受贿、报复陷害出庭受审时,竟在庭上做起了“报告”,还引得旁听的一位下属情不自禁鼓起掌来;广东省扶贫经济开发总公司原“一把手”薛长春,涉嫌侵吞2699多万元,挪用公款356万,在庭审时仍满面春风又笑容可掬地与亲朋好友一一打招呼。

  廉洁奉公光荣,贪污受贿可耻,这是人人皆知的道理。腐败分子在法庭上仍然耀武扬威,对党风政风和整个社会风气产生的危害都是严重的。长此以往,将在全社会形成“笑贫不笑贪”的畸形价值观。这是对法律的公开挑战,对反腐败斗争的公开挑战,也是对廉洁奉公的党员干部以及广大群众的公开挑战。

  被押上审判台的腐败分子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竟然在法庭旁若无人地“大拜年”,说明我们对贪官的打击力度尚须进一步加强。《刑法》规定,贪污受贿10万元以上、情节严重的,可以判处死刑。而事实上,贪污受贿几十万、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却能保住脑袋的,也屡见不鲜。有的人还嫌不够,竟然提出废除经济犯罪死刑的所谓“建议”。正是因为腐败成本越来越低,贪官的胆量才越来越大,才会越来越嚣张。

  前些年海南省原东方市市长戚火贵在受审时每次都瘫倒在地、尿湿裤子;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庭上庭下见“大盖帽”就“扑嗵”下跪,含泪哭求“饶命”,这不难使我们悟出这样一个道理:贪生怕死是贪官的“死穴”。在反腐败斗争中,我们不妨抓住贪官的这一“死穴”。我们应该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对于触到“高压线”的,绝不能法外开恩,应该判死刑的就要坚决杀掉,使腐败分子的肉身灰飞烟灭;对于不够杀头的,除了依法重判之外,还要使腐败分子血本亏尽、倾家荡产。如此一来,贪官还会在法庭上满面春风、笑容可掬吗?东方网,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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