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工商局曝光四种商家欺诈伎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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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8日10:44 兰州晨报 | ||||||||
省工商局曝光四种商家欺诈“伎俩” 春节消费当心掉“陷阱” 本报讯(记者张隆)日前,省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向消费者发出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注意商家的4种欺诈“伎俩”。 伎俩一特价商品原价收有些卖场、超市虽然将某类商品标为“特价”,实际上
伎俩二小吃、纸巾全收费就餐前,饭店、酒楼都会端上几样餐前小吃或茶水,并发放纸巾,这常常让人误以为这些东西是免费赠送的。 这些小吃有些长久裸露在外,卫生状况极差;纸巾可能是没有生产日期、保质期,无厂名、厂址的假冒伪劣产品。 而结账时,这些小吃、纸巾均已计费。 伎俩三标价低收费增高有的商家降低部分菜品价格后却提高其他菜品价格;有的在菜谱上标示低价,结账时以高价计收;有的收费系统采取不合理的四舍五入手法,将几角钱直接四舍五入为元。 伎俩四精美盒中装伪劣精美的烟酒、糖果,高档的保健品,漂亮的水果篮等都是走亲访友时的热门馈赠佳品。但打开这些外表豪华精美的包装后,里面却装着假酒假烟、质量低劣的保健品、糖果。重拳打击六种商业欺诈行为 本报讯(记者张隆)记者2月7日从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今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在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中,将重点打击6种商业欺诈行为,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这6种商业欺诈行为分别是食品、药品、医疗等广告中存在的虚假违法广告;以“拉人头”为主要组织形式的非法传销;以“消费储蓄”等名义用高额回报为诱饵的商业欺诈;在买卖、加工承揽、旅游、重要生产资料等合同中存在的合同欺诈;对商品质量作误导性宣传、虚假打折和降价、不正当有奖销售等欺诈行为;中介组织发布虚假信息骗取钱财的违法行为。(来源:兰州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