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慈善超市”一路走好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8日10:47 南方日报 |
直言录 洪巧俊 去年以来,“慈善超市”在全国各地纷纷成立,可谓“雨后春笋”。这是一种崭新的救助模式。自广州市首家“慈善超市”落户东山后,越秀、荔湾、天河、芳村等区也相继成立,天河区不到半年的时间,就连续开办了4个。广州的这些“慈善超市”基本上都是采用东山模式,建立之初由民政局和区政府拨钱,之后靠市民、企业捐款维持日常开支;顾客也都是当地困难群众。 这种救助模式改变了传统实物救助,让困难群众有了自由选择所需物品的渠道,极大地方便了困难群众。作为新生事物,“慈善超市”还在探索之中,难免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虽然也叫超市,但“慈善超市”与市场化超市区别较大,没有后者物资丰富,在选择上还有相当大的局限性,甚至连最普通的商品也会出现“断流”。去年11月初,棠下“慈善超市”从区民政局领取了价值2000元的大米,上架才两天就被抢购一空。由于“慈善超市”没有走向市场,还处于传统的“后门接受捐赠,前门对外发放”的状态,这就难免给人以“惨淡经营”之感。再说“只有出却没有收入”,超市的物资领走一份也就少了一份,这种传统模式的“慈善超市”出现窘境,甚至难以为继也就并不奇怪。 “慈善超市”如何才能一路走好?据1月2日《羊城晚报》报道,针对广州“慈善超市”普遍遭遇的“瓶颈”,海珠区“慈善超市”筹划之初,区民政局和中山大学义工协会决定引进上海“模式”,走一条募捐、帮困、变现“三位一体”的新路。 所谓“上海模式”,简单地说就是“市场化运作”。上海是我国最早兴办“慈善超市”的地方,对所有普通市民开放。把商品变成资金,是上海“慈善超市”运作的主要功能。超市向广大市民敞开出售各种食品物资、服装和日用品,所有人都能购买店内任何商品,特困群体可以在超市获得用助困券形式不定期发放的助困物品,献爱心的市民也可以通过选购高价商品间接捐赠,超市收入所得全部划入慈善助困基金。这种“市场化运作”模式,为“慈善超市”的生存提供了“源头活水”。 当然这个“源头活水”,还需要我们的社会各界,广大市民尤其是那些先富起来的人多献爱心,让向“慈善超市”捐赠成为一种良好的习惯。当然,“慈善超市”要办好,重要的是要走出一条成功的路子来,上海模式可借鉴,国外的经验也可学习。在一些国家,由于“慈善超市”的历史较长,他们办得也很“活络”,经验丰富。“慈善超市”旨在救助困难群众,它体现的是整个社会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和爱心,同时也是完善城乡救助体系建设、推进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的一个重要举措。总之,办就一定要办好,倘若红红火火地开张,冷冷清清收场,就会伤了群众的心,也会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