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要设煤矿安全监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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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9日08:57 南方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田霜月)国务院办公厅计划在广东等5省(区)增设煤矿安全监察局,以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搞好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广东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相关文件时指出,广东各地要加强煤矿安全监管队伍、装备等方面的建设,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促使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保持总体稳定并不断好转。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的意见》中指出,国家决定调整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布局,在监察任务繁重的地区适当增设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该文件指出,将在湖北、广东、广西、青海、福建5省(自治区)增设煤矿安全监察局。将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更名为区域性监察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