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司机撞死路人赔偿15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9日13:25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闫晓光)司机驾驶客车撞倒行人,致其当场死亡,汽车右侧挡风玻璃破碎、车盖变形,但是司机竟然口口声声以“没觉得撞到什么”为由回避法律制裁。日前,广州市中院以交通肇事罪对肇事者作出了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

  去年3月6日早晨6点多,张某(化名)驾驶从朋友那里借来的小客车回恩平拜祖,在路过番禺区迎宾路南村镇里仁洞村路段时,由于车速过快,汽车“嘭”的一声撞倒了一名正在路边行走的妇女赵某,致其死亡。张某随后驾车逃离现场。

  幸运的是,一名摩托仔目睹了这一幕。交警随后找到小客车的主人陈某,一周后肇事者张某投案,并赔偿给死者家属15万元。

  番禺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年5个月。张某不服提出上诉,理由竟是“当时没觉得撞到了什么”,因为当时他已40多个小时休息不好,又患感冒刚吃完药,喝了点酒,明显疲劳过度,案发后他又主动赔偿,他认为法院应判其缓刑。

  广州市中院认为,张某具有长期驾驶经历,事发后应意识到可能撞着行人,但他却驾车离开事故地点,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故维持了原判。(来源:信息时报)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美女财神
怦然心动柔美情怀
金鸡送福
恭喜发财图铃拿来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