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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1日12:02 信息时报

  陈红源

  “爆竹声中一岁除”,两千多年来,中国人过春节都离不开放鞭炮。上世纪90年代,出于环境、安全等种种考虑,广州在全国率先颁布烟花爆竹“禁燃令”,随后全国大中城市纷纷效仿,骚动的城市在春节暂时安静了许多。可惜好景不长,近几年,一些城市的一些市民终于耐不住“寂寞”,认为“燃放烟花爆竹和耍狮舞龙、敲锣打鼓一样,是中国人的传统习俗,政府不能因噎废食,限制老百姓”。年前,南京群众“开禁”的呼声越来越高,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今年春节期间,南京决定实行烟花爆竹有限开禁。而在广州,虽然节前市政府重申了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但在除夕夜,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郊区等区域仍能听到鞭炮声。(见时报昨日A5、A7版)

  过年放鞭炮虽然能增加节日的热闹气氛,但客观地说,这种年俗其“热”有限、其“闹”却无穷,而且越来越让人喜少忧多。今年春节,在几万人口的小县城,人们要求禁放的呼声已越来越强烈,但令人不解的是,在南京这样的大城市,反而有解禁的动向。

  笔者认为,这实际上是禁放地区部分市民的“怀旧”心理在作怪。过年放炮虽是传统,但是“旧俗”,一些人明明知道它的危害,但为了一时的热闹和冲动,也会“重温”一把。其实,这种心理也能理解,好比吃腻了山珍海味,想调调口味而已。如果全面放开,过不了两年肯定又会强烈呼吁重归禁燃。人们的认识本来就是这样在迂迴式中前进、在螺旋式中上升的。

  但不论人们的认识怎么迂迴曲折,全面禁燃必定是大势所趋。原因有三:随着人口密度的不断增大,过年放炮显得越来越“弊多利少”和不合时宜;其次,随着人们娱乐方式的不断改进和社会文化生活的日益丰富,过年放炮增添节日气氛的作用也会越来越有限;第三,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人们迟早会认识到再也不能把污染环境得来的一点喜悦作为一种愉快的体验了。

  面对当前某些城市部分市民的怀旧心理和要求,笔者认为“禁燃令”还得坚持下去。因为,“禁燃令”作为一种社会规范,一旦公之于众,就是公众必须普遍遵守的规则,不能为迎合一部分人的口味想变就变。如果其中真有必要做出例外性的补充,这种例外性的规定也必须得到严格地界定,否则就会对遵守规范的良好环境形成挑战,这是法制社会最忌讳的事情。(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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