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有信访办理机构出现推诿工作情况 九三学社广东省委副主委向省政协提交提案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2日11:16 信息时报 |
时报讯 (记者夏令王海波)在我国,信访是弱势群体表达自己利益的一种方式,广东省有关部门对此一直非常重视。然而目前广东信访工作中却有一些办理机构出现相互推诿工作的情况。对此,九三学社广东省委员会副主委温洋向省政协九届三次会议提交提案,建议在信访工作中建立听证会和联席会制度,并引入行政问责制。 有办理机构相互推诿工作 温洋表示,最近几年,广东省信访数量在不断增加。2003年省信访局办理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信来访,基本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然而信访工作中却有一些办理机构借口“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出现了相互推诿工作、让信访者信访无门的情况。并且,在有些地方干部的心中,对于涉及公共利益的广义的“信访”还能够采取认真积极的态度,但对涉及个人合法权益的“信访”,就容易把它列入了不受欢迎的范畴。对此,温洋建议,应树立“信访是最基本的民意表达”的理念。 建议一:建立听证会和联席会制度 信访者不满意信访结果,可以申请复查。对复查不满意,也可以提出举行信访听证会的申请。由上一级信访机构举行听证会,公开听取信访人、信访办理机构和其他相关人员意见。如果听证会举行后,信访机构对信访事项的处理认识不一致将举行信访联席会议,统一认识,并将处理结果正式书面告诉信访人。 建议二:引入行政问责制 如果办理机构工作人员拒不办理信访事项、对重大信访事件不受理、应回避而不回避、对信访人打击报复,或不执行上级机关对有关信访问题作出的处理决定等,受理信访事项的机构有权提出行政处分的建议,行政监察机关根据建议依法处理。 建议三:领导下访聘律师做顾问 领导下访是为解决问题,带法律顾问随行,如遇到错综复杂、棘手的矛盾纠纷当场解决问题的可能性就大。这样一来,既能够提高工作效率,也是政府工作务实的表现。 另外,领导下访带律师,既能使领导在生动具体的案例剖析中掌握有关法律知识,又给群众带去了生动具体同时也是免费的“普法”教育。(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