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内上缴礼金视同拒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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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4日03:48 法制晚报 |
谐音“我不要”宁波纪委“581”廉政账户作出新规定——— 本报讯据《现代金报》报道,宁波市纪委宣布,从大年初二起,宁波市“581”廉政账户管理实施新规定:党员领导干部收受的礼金、礼券、礼卡,自收受之日起一个月内主动缴入“581”账户的,可视同上交组织、拒礼拒贿;如在一个月后缴入,则视实际情况认定性质。 这是宁波市为进一步规范“581”廉政专用账户管理作出的新规定。除了对上缴时限作出新规定外,对廉政账户缴款单填写也作了多款规定。收受人必须对缴款单上所列的礼金、礼券、礼卡等的收受时间、地点及送礼人身份加以确认,并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581”谐音“我不要”,是宁波市纪委给党员、干部设置的一条拒礼拒贿绿色廉政通道。在宁波市工商银行的170多个网点内,开设了“581”专用账户。根据规定,凡持有“581”账户缴款回执的,可视作主动拒礼拒贿。 作者:潘君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