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薪制”纳税申请开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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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4日10:05 扬子晚报 |
本报讯记者日前获悉,从即日起南京市地税局开始受理企事业单位实行“年薪制”汇算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申请。据了解,实行“年薪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单位须填写一式三份的“年薪制”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到地税大厅“受理窗口”办理备案手续,按“年薪制”纳税的单位平时每月按实发数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实行多退少补的原则。(刘辉 小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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