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征地补偿安置实现三个百分之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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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4日12:12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本报2月13日讯(记者 朱章安 通讯员吴祥华王永华)衡阳市委、市政府在落实征地补偿安置政策中,努力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确保了农民失地不失利,失地不失业。至去年底止,全市连续6年土地补偿清欠率达100%,当年新开工建设项目土地补偿费支付率达100%,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信访办结率达100%。 衡阳市建立了市、县(区)政府总负责,市国土资源局领导成员分工负责的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土地补偿安置专项治理,公开违规征地和不依法支付补偿安置费的举报电话,重点清欠项目实行挂牌督办工作责任制,对限期内不兑现征地补偿欠款的,责令停止施工,停办用地手续。蒸湘区长湖乡立新五组村民反映1991年征地补偿标准偏低,要求提高生活补助。市国土局与蒸湘区政府多次召开协调会,最后由开发商支付一定的补偿金,使这个长达数年的征地补偿遗留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衡阳市还把维护失地农民眼前利益与长远生计结合起来,防止失地农民将补偿安置费用“吃光、花光、用光”,保证他们失地不失业,失地能致富。常宁市松柏镇三香村阳家组反映水口山经济开发区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低,经调查,有关部门发现这里的征地补偿标准确实偏低,决定按政策补足。此时,市、县国土部门考虑到村民的土地已不多,生活出路存在问题,采取和群众商量,以门面安置的方式补偿,由水口山经济开发区在附近兴建的集贸市场内调拨122个门面地基,给阳家组村民使用,从而解决了失地村民的生活出路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