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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有偿选号不应开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5日00:51 红网

  关于广东部分地区车牌吉祥号有偿选号这一做法,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有关人士介绍,为尊重群众习惯,为道路交通救助基金筹集资金,《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第六条规定:“机动车牌号实行有偿选号,有偿使用的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得超过全部数量的20%,所得款项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未纳入有偿使用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实行计算机选号。”(《信息时报》)

  从立法角度支持有偿选号,这在国内恐怕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从默认有偿选号到禁止有偿选号,再到立法保护有偿选号,广东省交通部门在对待有偿选号这一问题上,可谓是一波三折,这多少让人感觉有些不自信。有偿选号得以滋生的土壤是源自广东人对数字的崇拜。据了解,去年东莞市产权交易中心对300个吉祥号牌进行了拍卖,通过拍卖,底价为3万元的粤s/8B888拍出了11.4万元的高价。广东省交通管理部门把群众这种对数字的崇拜称作习惯,但在别处,人们把这种崇拜称作迷信则更为普遍。事实上,数字迷信是一种不良社会风气,毫无根据,愚昧之极,令人不可思议。有什么证据证明4这个数字不吉利,是否可请国家负责统计交通事故的权威部门,统计一下出交通事故的汽车是否都带4这个数字,或者说出事故带4数字的汽车占交通事故的大多数。

  有偿选号本身就是对这种迷信的妥协和退让,从立法的角度支持有偿选号,这种做法有悖法制精神。2003年公安部之所以要求所有车辆号牌号码实行电脑公开自动选号,是因为看到了有偿选号的弊病所在:

  第一,有偿选号无形中为交通管理部门埋下腐败的种子,有的车主为得到一个所谓的吉祥号,托关系走后门,甚至不惜花重金行贿有关人员。

  第二,对于一些个人车辆来说,无形中增加了一笔开销,而对于国有企业的老总、政府机关的头头们来说,一掷千金为选号,花的却是纳税人的钱。

  第三,这种所谓的吉祥号码无形中助长了数字迷信,不利于健康向上社会风气的形成。也正是基这几个原因,全国很多地方都对有偿选号由开始的默认到现在的禁止,实行计算机自动公开选号。这是一种科学的做法,理应推广和采用。

  而且,广东省20%的车牌号要有偿选取,等于从本属于社会的公共资源拿出20%作为少数人享有的权利,这本身就带有极大的不公平,更看不出有半点保护不愿有偿选号群众的利益。条例草案规定有偿选号所得款项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这样的初衷无疑是好的,但作为立法支持有偿选号的理由并不充分。如果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资金来源考虑,那么交警对机动车辆的违章罚款要比这种有偿选号费高的多,为什么不把交警罚款纳入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而且,机动车辆违章和交通事故又有这么大的关联性。

  最后,从立法上支持有偿选号的负面影响不可小看。既然机动车牌号可以有偿选号,那么其他行业的有偿选号就没有禁止的理由。像往年为人们所诟病后而被迫取消的电话号码选号费是不是也要起死回生?估计电信部门也能够给有偿选号N条理由。既然可以有偿选号,那么户籍管理部门是不是也可以对居民身份证搞有偿选号?身份证号码都是按照出生年月编的,既然涉及数字,就有所有的吉祥与否,那当然就有选号的取舍了,有偿又有何难?无非找个理由而已。(稿源:红网)(作者:王攀)(编辑:杨国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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