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我市发生火灾126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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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5日10:20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本报讯(记者宋洁)记者昨日从西安市消防支队获悉,今年春节以来(2月8日20时至14日11时)我市共发生火灾126起,死亡1人,直接财产损失27.58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虽然火灾起数下降13.1%,但直接财产损失却上升了23.4%。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陈宝根昨日召集多个部门人员在八仙宫文物市场火灾现场召开现场会,强调节日期间要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市政府办公厅昨日也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进一步做好春节、元宵节期间的安全工作。 记者了解到,由于各部门重视,春节期间未发生重特大火灾,但居民小区、个体商户门店等非重点火灾防范区域的火灾却有所上升,燃放烟花爆竹受伤的群众高达37人。2月9日凌晨零时18分,长安区韦曲北长安街聚丰园商厦发生火灾,过火面积达800余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21.6万元。2月13日19时58分,西安市小南门外御城大厦B栋18层景观阳台因为燃放烟花爆竹发生火灾。 昨日凌晨4时30分,八仙宫文物市场门面房发生火灾,过火面积96平方米,不但5间门面房被烧毁,还造成1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常务副市长陈宝根立即赶到现场,召集由碑林区、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等部门参加的现场会。陈宝根要求,迅速查清事故原因,做好善后工作,同时要求各级领导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防范措施。 市政府办公厅紧急通知要求,加强居民小区、个体商业门店等一些非重点部位的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治。同时,还要坚持抓好交通、旅游、生产和生活安全等各项工作。从近几起火灾的处置情况看,由于信息灵通、反应及时、处理得当,有效地控制了火情和事态,减少了损失,所以还要进一步加强信息通报和值班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