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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通过诉讼保护知识产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6日01:16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如何通过诉讼保护知识产权?日前,记者就相关法律问题采访了省高院民三庭庭长檀梅。

  问:知识产权民事纠纷受案范围有哪些?

  答:目前,我国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分为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根据我国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和最高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知识产权民事诉讼案件的受案范围主要是:专利纠纷案件,包括专利侵权、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属、转让专利权或转让专利申请权合同等产生的纠纷;商标纠纷案件,包括商标权权属、商标侵权、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商标转让合同等纠纷案件;著作权和著作邻接权纠纷案件,包括著作权、著作邻接权权属争议、侵权、合同纠纷,以及计算机软件权属、侵权、合同纠纷,其他与著作权、著作邻接权的纠纷案件等;技术合同纠纷案件,包括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合同纠纷,还有非专利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纠纷案件等;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包括侵犯商业秘密、商业信誉、对商品做虚假宣传的纠纷案件,以及损害公平竞争的其他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等;再者就是涉及知识产权争议的其他民事纠纷案件,如网络域名纠纷,经主管行政部门调处后,当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案件等。

  问: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管辖是如何规定的?

  答:有关此类案件的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考虑到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特殊性,目前,我省根据最高法院有关司法解释及省高院《关于知识产权案件收案范围及管辖的暂行规定》的规定,对争议标的额5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不得受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知识产权权属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所在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因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专利纠纷案件由省会所在地或最高法院批准同意的中级法院管辖,我省专利纠纷案件均由合肥市中级法院管辖。

  问: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如何举证?

  答:在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中,举证原则上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尤其是在确认侵权结果损害赔偿方面更是如此。我国著作权实行的是自动保护原则,一般作品自创作完成时自动产生著作权,无须登记注册。在著作权侵权诉讼中,原告应当提交争议作品的原件或已出版该作品的封面及版权页,软件著作权要提供该软件的源程序、文档及其他证明文件等,同时应提交被告使用或利用原告作品的作品,被告侵权软件的程序、文档等;被告如认为其不构成侵权应当提供原告不享有权利、系许可使用、合理使用方面的证据等。因商标、专利侵权提起的诉讼,原告除提交标注册证和商标公告等权利人证明外,还应提交该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和附图、检索报告,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图纸和照片等,以及被告生产、制造、销售注册商标商品或专利产品等方面的证据。被告抗辩不侵权的,应当提交其在先使用,属许可使用等方面的证据。对于原告提出损失赔偿的,均应当提供计算损失的方法,被告非法获利,以及许可使用费、转让费等方面的证据。除因方法专利纠纷提起的诉讼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外,其他知识产权纠纷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但对侵害商业秘密纠纷等案件,可以适用举证责任的适当转移,原告只要提供被告侵犯其商业秘密的初步证据,被告认为其是合法拥有或正当获取,那么则应当对其抗辩主张提供证据。

  问:法院依据哪些原则确定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

  答:根据我国民法和知识产权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对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的主要原则有:一是全部赔偿原则,包括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的全部损失;二是法定标准赔偿原则;三是法官斟酌裁量的原则。

  司法实践中,主要是依据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按照上述原则来确定,不适用惩罚性赔偿。在原告的损失或被告的获利均不能查明的情况下,由法官根据法律规定的50万元以下赔偿数额,结合侵权情节等具体因素斟酌裁量。适用法定赔偿原则应当考虑的因素主要有:原告所受损害后果是否严重,其精神损害或商誉损失程度,被告是否出于营利或其他不当目的、主观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手段、时间、制售侵权产品的数量,原告为制止侵权而支付的合理开支等等。

  问:权利人如何主张损失赔偿,不至于赢了官司输了钱?

  答:从我省近年来审理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来看,可以说95%以上的原告提起侵权之诉时,对自己的损失、被告的获利都不积极举证。认为法律规定有50万元以下法定赔偿额的幅度,按此幅度确定一个请求赔偿数额即可。这样,原告提出诉讼主张往往得不到全部支持,即有可能导致赢了官司却输了钱。因此,原告对其主张除积极举证外,还应依法正确、适当行使权利,而不能随意提出损失赔偿额的主张。再者,还有个诉讼时效的问题,权利人应在法定的两年诉讼时效内,积极主张权利。虽然法律对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有特别规定,即权利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商标侵权行为之日起超过两年起诉的,如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继续,确定法定赔偿额的时间,应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但权利人亦应在法定的两年诉讼时效内,积极主张权利,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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