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5名省部级干部受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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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6日03:41 华商网-华商报 |
据新华社电 2004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6203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4831人,其中省(部)级干部15人。在1月10日召开的中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作工作报告,表示去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吴官正指出,2004年全国共纠正超标准配备小汽车11528辆;纠正领导干部违规住房58.05万平方米,追缴资金1.38亿元;纠正8079名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兼任企业领导职务的问题;清理出党政领导干部拖欠或利用职权批借给亲友的公款25.06亿元。 2003年12月至2004年11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62032件,结案16060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4831人,其中县(处)级干部5916人,厅(局)级干部415人,省(部)级干部15人。去年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的工作成果进一步扩大,全国减少向基层单位和农村发行报刊15.3亿份,减少订阅费用18亿元。 吴官正指出,2005年对有以下顶风违纪行为的领导干部,必须严肃处理:1.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一律先免职。2.“跑官要官”的,不能提拔重用,在重要岗位上的要予以调整,已得到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3.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责令辞职。4.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要严肃查处。5.参加赌博的,应予以免职;到国(境)外赌博的,要从严惩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