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公开、民主 昆明人大登报征求条例草案意见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6日09:03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2月16日电据中国青年报报道,2月1日,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通过报纸将《昆明市流动人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内容向社会公布,并留下通讯地址、电话,在2月11日前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 据法制委办公室主任寸东介绍,到4日上午,共接到12个有用的电话。昆明市人大法工委副主任雪都说,立法如同盖庙,而不是塑一尊菩萨。它需要执法者和相对人的利益都得到保障。现在,全国人大都讲民主、科学立法,要在立法环节上就得到一种公正——社会评价的公正。 长期以来,立法中存在的弊端是部门利益在作怪。以流动人口管理为例,涉及公安机关办《暂住证》收费、罚款;民政部门对乞讨、三无人员救助过程中的强制力;教育部门“借读费”的收取;卫生部门的检疫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医保、社保等等。 雪都表示,人民才是制定法律主体,部门利益应该服从全民利益。这是我们立法观念最重大的转变。有没有服从全民利益,要让老百姓评价,要尊重他们对立法工作的知情权,保证立法过程的公开性、民主性。(喻劲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