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强化矿山环境监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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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6日10:18 中国环境报 |
本报讯莱州将矿产资源区域划分为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和允许开采区以及8个经济分区,规定了矿山企业的6项准入条件,新建矿山企业凡达不到准入条件的,一律不予批准设立。 严格查处无证开采、乱采滥挖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该市还将金矿开采区划分为地质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区、综合地质灾害区、无矿山地质灾害区分别加以控制,同时积极督促矿山企业做好生态恢复工作,为矿区恢复奠定了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