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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京都议定书》了解多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6日23:54 红网

  经过国际社会多年的共同努力,《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国签订的《京都议定书》终于将在今年2月16日正式生效,这标志着人类对环境的保护又迈进了一大步。(2005年2月16日《人民网》)

  什么是《京都议定书》?其主要的内容有哪些?对我们将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这在我们一般人来讲,确实了解的不多。但这又是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理应引起我们更多的关注。虽然从1861年开始,人类就对气象进行跟踪记录,但直到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人们才明显地意识到,破坏环境的经济发展是不可持续的,人类对自然的过度索取,反过来会惩罚自己,温室效应就是最明显的例子。为了21世纪的地球免受气候变暖的威胁,1997年12月,149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在日本东京召开《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第三次会议,经过紧张而艰难的谈判,会议通过了旨在限制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量以抑制全球变暖的《京都议定书》。

  虽然落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京都议定书》早在1997年就达成协议,签署的国家已经有140个。但按照议定书的规定,要有在1990年占造成温室效应气体排放量55%的国家批准,该议定书才能正式生效。这一责任自然主要落在发达国家身上。然而当许多欧洲国家先后批准了该议定书后,却遇到美国的障碍。美国在克林顿政府时期,曾签订了《京都议定书》,但布什政府上台后,却在2001年退出了该议定书。美国的行动拖延了《京都议定书》的生效,很明显是损人利己的行为。尽管美国布什政府作出了让世界侧目的决定,但从国际环境保护史的发展来看,《京都议定书》的生效是国际环境合作领域的重大胜利事件。俄国对该议定书曾一度迟疑,但在去年11月批准了该议定书,使它终于能在今年生效,这也是非常值得庆幸的。

  近年来,厄尔尼诺现象的活动是越来越频繁,其相隔的年度也是越来越短。我们在透视并剖析这些年气候所发生的变化时,有一点认识恐怕是共同的,那就是人类对大自然的危害的程度有多大,大自然对人类的报复就有多强烈。尽管去年底发生的印度洋海啸是一次自然灾害,不是人类对环境的破坏。但它生动地告诉人们,地球是如此脆弱,人类在大自然的力量面前是如此的不堪一击。因此,保护环境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己,这已成为了全球人的共识。

  当然,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已于1998年5月29日签署了该议定书。《京都议定书》中规定,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尚不承担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减排义务。但“后京都协定时代”,中国虽然没有时间表,却可能承受越来越大的国际压力。《京都议定书》的生效,从目前看,还不会给现在的中国带来切实压力,但对未来中国影响巨大。同时,《京都议定书》的生效,也向中国发出了一个非常明确的市场信号,那就是占用大气空间也要付费。因此,我们就要及时调整能源结构,走“循环经济”的路子,从过去由“两高一低”(高投入、高排放、低产出)向“两低一高”(低投入、低排放、高产出)逐步转型。特别是企业在项目投资、技术开发、生产成本核算中,首先就应当选能源效率高、环保型的品种,以应对《京都议定书》生效后带来的影响和变化。

  作为发达国家,特别是以美国人口仅占全球人口的3%至4%,而所排放的二氧化碳却占全球排放量的25%以上的排放大户来讲,将“按照自己的方式解决排放限制问题”,这是与其所承担的责任与义务极不相称的。因为各国都生活在同一个地球上,美国如果不受限制地排放温室气体,整个地球的气候环境都会受到破坏。因此,如何说服美国重新加入《京都议定书》,并承担和履行其相应的职责与义务,任重道远,国际社会还有许多的工作要做。事实上,《京都议定书》应当覆盖全球,一百九十多个国家和地区一个都不能少,这才能真正实现议定书所规定的目标。

  我们生活在同一个地球上,不论是国家大小,也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也不论是富国还是穷国,都应当把保护环境作为已任,都应当为保护环境出一份力,发一份光。愿国际社会都能够按照《京都议定书》的要求,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共同保护我们的家园,愿我们为之生存的地球在人类的呵护而不是破坏下,变得更加美好!(稿源:红网)(作者:王民官)(编辑:杨国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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