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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食品安全”需要“指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7日03:46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在春节万家团圆的日子里,上海市人大代表张文荣却提交了64页《关于上海市食品卫生情况的调查报告》,揭露市场摊点发现的150个令人触目惊心的食品卫生安全问题,为公众提供了“食品安全指南”。(见2月16日《新华网》)可惜的是这份“指南”在春节后才在媒体公布,咱们这个年里享用的食品到底安全不安全?

  一段时间来,以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等多家媒体和栏目的曝光,向公众披露了食品质量问题的黑幕,病死猪肉、有毒粉条、石蜡火锅、化工明胶,这一个个影响甚至摧残百姓生命健康的“商品”让人触目惊心。这样的状况确实需要“食品安全指南”来为公众指点迷津,但如果制假现象得不到遏制,这能解决问题吗?

  想起去年的新闻事件:由于生产和销售用下脚料制成的“垃圾饺子”丑闻败露,韩国一家食品公司负责人因此自杀。是什么原因导致他“自我了断”?我想既有严峻法律以及政府严格执法的威慑,更有媒体与公众的谴责,即他死于正义的群体力量。

  去年以来,针对食品安全领域的问题,政府与社会不可谓不重视,但常常是在逢年过节或者本地相关事件被曝光后以“运动式治理”方式来进行,地方政府和执法部门往往是闻风而动,加大查处力度,但查处往往以责令歇业或罚款而告处理结束,当事人并未“伤筋动骨”,也毫无“谢罪”自责之意,也许风头一过,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免不了“死灰复燃”。因此,韩国那个“垃圾饺子”责任人,如果在我们这里也许根本就不必心怀不安。

  一件件触目惊心的食品安全事件拷问着社会诚信机制,在制假不受重罚的社会境况中,很难树立起对社会诚信的道德信仰。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公共安全是政府的基本职责,所以,必须加重对不法分子的行政和司法查处、加大对政府执法部门问责追究,促进全社会法制与诚信机制的加速形成;同时,我们的社会更需要构建起“诚信”的道德评价体系和舆论氛围。每个社会成员都应被强制性地规范自己的行为准则,否则就应出局。

  总之,只有让“涉黑造假”者的“经济生命”永远终结,才能警示后来者。为此,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建立和发布诚信档案,将不法分子列入失信“黑名单”公之于世,并永远禁入相关生产销售行业,令其终身向公众“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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