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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中应有农民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7日05:09 中国青年报

  据2月5日《华商报》报道:陕西省政协委员、电视台播音指导陈爱美建议应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上增设“打工族”代表的席位,赋予其政治权利。让“打工族”们选出他们的代表,参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这些代表直接反映数千万“打工族”的政治意愿和利益诉求。这样有益于增强社会群体与政府之间的沟通,减少摩擦,消除社会矛盾,这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

  笔者认为陈委员的建议很好,人大代表中应该有农民工的一席之地。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的不断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涌进城市。有报道说,我国已有1亿多的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就业,每3个产业工人中就有2个来自农村,1亿多进城农民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兴力量。现在进城的农村劳动力已成为城市建筑工地的工人、生产流水线的装配工、餐馆饭店的服务员及商贩、保姆和清洁工,虽然仍是农民身份,但是已经成为平衡中国东西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经济发展差距的新兴力量,为城市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农民工虽是推动城市经济发展的新兴力量,但是在城市不仅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就连基本的权益也难以保障。譬如:同工不能同酬,没有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子女就学更是难事。对于农民工来说,这是明显的不平等。如陈爱美所言,造成这种社会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其中重要的一条是农民工政治地位低,在人民代表大会这样一个体现人民利益的会议中没有他们的代表,他们的呼声无法通过自己的代表传达出来。

  同是社会主义劳动者,农民工没有低人一等的法律依据,无论是在政治上,还是在经济上,都应该与城市职工享有同等的权力。然而,事实上,农民工成了无人顾及的弱势群体,连本应得到而低人一等的劳动报酬都需要政府或领导帮助去讨,还奢谈什么政治权力?这是一种极不正常的现象。

  改变农民工的现状,需要农民工努力,更需要政府有所作为。农民工作为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虽是弱势群体,作为体现人民利益的人民代表大会中,也应该有农民工的代表,但是,目前无论在哪级人大代表中,都很难看到农民工的身影,怎么说这都是民主政治生活中的一个遗憾。

  陈爱美建议,应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上增设农民工代表的席位,赋予其政治权利。我以为这不仅非常有意义而且也很可行。第一,农民工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应有农民工的一席之地;第二,农民工尽管是弱势群体,但也应该有农民工代表反映他们的政治意愿和利益诉求;第三,农民工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兴力量,他们应该有资格有权利参政议政。

  我们期待农民工早日走进人大。

  作者:张魁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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