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发期间去世人员增补养老金 到所在企业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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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7日07:22 水母网 |
水母网2月17日讯本报2月4日一版刊登《增加养老金今起发放》一文,报道了市属企业退休人员可持发放养老金存折,到发放点领取2004年7月至2005年1月调整补发的养老金。此文见报后,有读者给本报打来电话咨询,在补发期间去世的退休人员养老金如何领取? 昨天,记者采访了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据介绍,春年前夕,该处为市属企业退休人员调整了待遇,将补发的养老金增加额,于2月份的养老金一并发放下去。但在2004年7月至2005年1月期间去世的退休人员,由于他们的养老金银行账户已注销,因此,为他们补发的养老金都下发到其所在企业,亲属可代其到所在企业领取。 除此之外,其他退休人员以后增加部分的养老金,将从今年3月起按月随基本养老金正常发放。 (杜会德 于君)责任编辑:姜莉(来源:水母网--烟台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