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春节收缴烟花爆竹七千多公斤 治安拘留23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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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7日08:53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广州二月十六日电(柯小军陈立雄)广州市公安局今日公布,春节期间警方对一批集市、个体摊档进行清查,收缴烟花爆竹六百箱、一千二百多盒,共七千零九十公斤。查处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人员一百零七名,其中治安拘留二十三人。 春节前夕,广州警方拨出专款印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资料和彩色宣传画八十九万份,在全市各公共场所和居委会宣传栏等地张贴宣传资料,便于民众阅读和观看,同时警方
据警方公布,白云区巡警二月五日在太和收费站治安执勤点发现一辆可疑小货车,经查,车上所装物品全部为烟花爆竹,共二十五箱。二月八日(大年三十)晚上八时三十分开始,广州警方采取行动,对新白云机场周边的东华、西成、明星等十多个村进行检查,现场抓获七名燃放烟花爆竹的人员,并分别对他们作出治安拘留十五天的处理。二月十日,人和镇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在人和墟东约大街顺和日杂店查获烟花爆竹一批,并依法对店主作出治安拘留十五天的处理。 广州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指出,春节已过,元宵佳节很快到来,警方将加大执法力度,对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给予罚款或治安拘留处理。因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人员伤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对责任人或行为人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完 相关专题:欢度2005鸡年春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