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十八条”促高新科技成果转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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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7日08:54 光明日报 |
记者 谢军 本报讯 《上海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上海统称“18条”)完成第三次修订,并于日前在张江高科技园区进行了首场新“十八条”政策宣讲。 “新18条”在激励创业投资、加大资金扶持、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开发投入等方面,又有不少新规定。比如,有关部门常年受理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不再受时间和批次限制;对软件、集成电路、创新药物等项目,国家863计划各项项目,以及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资助的项目,可以简化认定程序;有关部门全年365天接受申请材料;可以简化认定程序的项目,最快获批只需一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