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出台"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疫情控制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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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7日09:36 龙虎网 |
【龙虎网讯】一旦出现流脑病例,疾控部门应在2小时内赴现场调查;12小时内送检标本,并对患者的接触者实行医学观察7天,必要时予以居家隔离。昨天,省卫生厅出台《江苏省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疫情控制应急预案(试行)》,对我省流脑防制作出全面部署。 《预案》要求,我省各级医疗机构发现流脑疑似病例时,应在使用抗菌药物治疗前采集患者的脑脊液、血液、尿液、皮肤出血点或瘀斑标本,进行病原学检测,发现阳性或可疑阳性结果时,应及时报告;无检测条件的,要确保标本质量并及时送疾控机构检测。 另外,要加强流脑疫情监测,尤其要在学校、托幼机构等单位落实晨检,及时发现临床表现为突发性高热、头痛、呕吐、皮肤黏膜出血点或瘀斑及颈项强直等脑膜刺激症的流脑可疑症状者。一旦出现流脑病例,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应在24小时内,组织对与流脑患者同一单位(学校、村庄)的同年龄组人群,进行预防性服药,并采用A+C群流脑疫苗或A群流脑疫苗进行应急接种,48小时内接种率要达到95%以上。如流脑患者致病菌群确定为C群,则必须开展A+C群流脑疫苗的应急免疫。 《预案》还强调,各地要做好应对流脑疫情的各种准备工作,储备一定量的A+C群流脑疫苗、抗菌治疗药物、消杀药械、检测试剂等物资;医疗及疾控机构要组建流脑疫情应急处理队伍,随时待命参加病人救治和疫点、疫区的预防控制等工作。 作者:倪秀萍 (来源:南京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