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是谁多收了居民的土地证费 国土局还是物业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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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7日09:40 水母网 |
热线消息(记者肖永政)文登市居民张先生来电话反映,威海市国土局所办住宅房土地证只需23元钱,而他所在的香水小区办土地证时却收了100元。张先生问,有关部门是否多收了他们的办证费? 记者日前来到了文登市香水小区。在管理该小区的华欣物业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收取土地证费用是华欣房地产有限公司承办的。记者来到华欣房地产有限公司预算科,两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预算科负责人不在,有问题可找办公室的林主任。记者找到公司办公室主任林海青,林主任说,他们是为文登市国土资源局代收过办证费用,但办证居民每户交的100元钱全部交给了国土局,公司一分钱也没有留下来。 针对房地产公司方面的说法,记者来到了文登市行政审批中心二楼国土局服务窗口。该窗口主任刘昌军说,他们是按文登市物价局的规定收取费用的,由于土地证是精装的,因此每本证的工本费是20元,另外收取的还有土地登记费13元,印花税费5元,测绘费每户在20元至30元之间,因此每办一本土地证的费用在58元至68元之间。但100元剩下的部分,由于不是国土局向居民收取的,他也不知道是被谁留下了。 刘昌军随后同记者一起来到了文登市国土局办公室,他当着记者的面,与华欣房地产有限公司预算科科长周昌军通了电话。周昌军在电话中对记者说,由于公司是主动为居民办理土地证,属于有偿服务,因此100元中除去办证所需的直接费用外,还有材料的复印费等其他费用,剩下的钱作为手续费被公司留下了。周昌军说,在给各办证居民的收据上也注明了有手续费一项。 记者当天又与张先生进行了电话联系。他说,收款收据上没有这一条,但华欣房地产有限公司当时明确说过,剩下的钱不给退。 责任编辑:林天波(来源:威海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