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年三十“走人”生日蛋糕“迟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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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7日09:40 上海青年报 |
本报讯(记者李伟)沈先生年三十吃年夜饭时发现预定的饭店“不见”了,这样败兴的事在春节不算少数。记者昨天从市消保委获悉,各级消保委过年受理投诉324件,比去年同期上升58.05%。食品、餐饮服务成了投诉焦点。 据统计,“年夜饭”投诉共7件,集中反映饭店收取定金后“走人”、菜肴数量少于样品、收费不合理等方面。食品类投诉达38件,食品变质、过期、结账与标价不符以及送货不及时等令市民烦恼。罗先生在沈家花园老西门店预订的年夜饭,交了100元定金,就餐后饭店既未将定金抵冲餐费,也没退还消费者,账单也与标价不符;龙先生在金沙江路雨花大酒店吃“年夜饭”,菜肴数量、质量与样品不符,结账时免费供应的餐巾纸也要收5元钱。王先生在惊喜饼屋定购的生日蛋糕,说好2月10日上午10点送货,可等到中午12点也没拿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