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保险退赔手续丢失车辆可办理退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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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7日10:55 北京日报 |
本报讯(记者黄玉迎)记者昨天从市地税局获悉,车辆丢失后已办理保险退赔手续的,可凭保险公司的退赔手续,即时办理退税。与此同时,车辆丢失后尚未办理保险退赔手续的,退税时限定为丢失车辆年度的下一年年初再办理退税。 据税务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纳税人在车辆丢失后,可以凭车船使用税完税凭证和公安部门出具的车辆丢失证明,向车辆纳税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地方税务机关经审核后,将依据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车船使用税退税额按月计算。丢失车辆退税的起止时间为,从机动车辆丢失的次月起,至纳税年度终了的当月止。如果丢失车辆办理退税后,车辆又找回物归原主的,纳税人应从公安机关出具的丢失车辆发还证明的次月起,计算缴纳车船使用税。网络编辑:刘春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