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租车高峰期不允许交接班”规定出台之后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7日11:29 乌鲁木齐晚报 |
从乌鲁木齐市城市客运统一管理办公室获悉:《乌鲁木齐市出租汽车文明规范化服务标准》自1月31日实行以来,高峰期时间段内出租车空车不载客现象、以交接班为由只顺路载客的现象已经很少见到。到春节前夕,乌市客运统管办投诉科共受理、处理高峰期时间段内拒载投诉19起,比往日同时间段内投诉起数明显减少。 2月5日19时45分,出租车运营高峰期,记者在友好百盛商场门口没有看到往日提着大包小包在寒风中冻得跺脚、焦急等待出租车的人们,而看到的是从商场内出来的人招手间就可以坐上出租车。一位姓赵的女士对记者说:“以前这个时候,我想搭一辆出租车真是很难,而且有的车还以交车为由,空车就走了。有时候来一辆空车,一群人围过去抢车。自从客运统管办出台这个新规定后,我感觉坐车方便多了。” 乌市城市客运统管办书记陈拉利告诉记者,在2004年“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的万人评议活动中,出租车司机在高峰期运营时以交接班为由拒绝载客现象是群众反映很强烈的一个问题。客运统管办经过细致调查,又仔细听取了群众的意见,在《乌鲁木齐市出租汽车文明规范化服务标准》(简称《服务标准》)实施前,又与各出租车运营公司(车队)的主管人员经过了多次论证,出台了这个标准。 据记者了解,目前还有部分出租车司机因为利益分配问题,还是按照以前的交车时间交接班。针对这个问题,陈拉利说,《服务标准》执行时间不长,可能还有部分出租车司机对此不理解。客运统管办在今后会加大对《服务标准》的宣传力度,使他们明白出租车行业是个服务行业,满足群众的要求,是这个行业首先考虑的问题。 另一方面,出租车在上、下班高峰期交接班,将丰富的客源让给公交车、中巴车,也给了“黑车”可乘之机,减少了收入。出台这个《服务标准》后,从业人员可以在利益的分配问题上重新调整合同。 陈拉利告诉记者,如果出租车司机都能遵守这个《服务标准》,那么不仅能方便群众,而且收入只会增加不会减少。:(责任编辑:张茜写信) 作者:井波 俞莉霞 (来源:新疆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