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建设有事故 相关领导有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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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7日11:51 东南快报 |
本报讯日前,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建设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今后凡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或工作措施不力而发生的工程坍塌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要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责任部门要做到认识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切实负起工作责任,明确在本辖区范围内所有村镇建设工程、村镇建设规划范围内的工业厂房、学校、幼儿园、卫生院等公共建筑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管理;所有加层的扩建工程必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由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承建;并明确相关责任部门督查、查处的工作责任。(来源:张秀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