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企业谨防不法外商骗术(海外来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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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8日03:57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祝良(美国) 不久前,洛杉矶的一位美籍台商借着酒兴道出了他在贸易中发不义之财的秘诀,听来让人咋舌。他的招术有这么几点: 其一,目标最好是中国的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或者中小城市的企业;其二,订立合同时满足中方的心理,在“争议解决条款”中选择在中国的国际贸易仲裁机构,这样出了问题后对方很难到外国法院去告诉;其三,对一锤子买卖,贸易额不太大,5万美元以内,先及时付款20%—30%,货到后拒付余款,中方只好自认倒霉;其四,对分期买卖,头期货物要及时付款,以取得中方信任,大宗货物到达后,则拒不付款。 他们行骗的手段还有很多,这里不一一列举。笔者除了提醒中方企业在中外贸易中要小心谨慎外,也建议政府或民间建立一个可供大众查阅的“外商黑名单”。吃了亏的企业或个人把不法外商的资料提供给管理者发布,以便让其他企业在与外商打交道时,先确定外商是否在名单上。这个办法虽然不能完全杜绝、防范外商行骗,至少可以避免不同地区的企业被同一奸商以同样手段所骗,对心术不正的外商也会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5年02月18日 第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