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细节“拿准”公积金(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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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8日06:17 青岛新闻网 | ||
针对市民关注的这些关于住房公积金的问题,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访了解到,该中心已下发了“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公积金缴存的诸多细节,并公布了10部热线电话接受市民投诉。 细节①缴存“底线”单位缴存比例不低于7% 根据规定,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额度计算公式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目前我市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分别为7%至20%,其中外资企业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分别为10%至20%。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可以不一致,但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底线”为职工个人的缴存比例(即7%),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高比例。单位若要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基数,可于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调整业务。 例如,一名国有企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2000元,那么个人公积金缴存的数额最少为2000元×7%=140元,最多为2000元×20%=400元;单位缴存的额度也不得低于140元;每月缴存的公积金额度最少为280元。 细节②缴存时限工作第二个月起缴存 新参加工作的人员以职工本人参加工作的当月工资为基数计算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和单位的月缴存额,并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办理公积金缴存;新调入单位的职工以调入单位发放的当月工资为基数,计算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和单位的月缴存额,并从领到工资之日起办理缴存业务;实行年薪制职工以年薪均分十二个月后为基数,计算个人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另外,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登记手续,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职工开设个人账户,在每月发工资之日起5日内应到住房公积金专柜为职工缴纳公积金。 细节③行政监督10部热线接受市民投诉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公布了行政执法投诉电话,分别是市南、市北、四方区:3675025,李沧区:7060679,崂山区:8898286,城阳区:7757653,黄岛区:6894176,即墨市:8577067,胶州市:7224097,胶南市:5173281,平度市:8338379,莱西市:8485490。 市民若发现问题可拨打单位所属地的投诉电话投诉。单位若不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将责令单位限期补办。单位若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会责令其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市民若有公积金方面的疑问,可以拨打电话咨询。市南管理处业务咨询电话3096721,3863707;市北管理处业务咨询电话3645738;李沧管理处业务咨询及行政执法投诉电话7060679。(来源:青岛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