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到期不交付旧房转卖他人 李女士过了个“借宿”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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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8日09:16 水母网 |
记者 王长亮 实习生 晓晨 本报威海讯对于家住文登市的李女士来说,今年的新春佳节过得可谓是郁闷透了,购买的新房不能按时入住,而原来居住的旧房已经卖给他人,无奈到亲戚家借宿,将就着过了春节。 去年,李女士购买了一套房子,当时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售房合同》,约定2004年11月底交付使用。李女士本以为在春节前就可以搬进新居过年,所以就于去年12月份把旧房子卖给了他人,并于当日就一手交钱一手交房,并办了房产过户手续。1月26日,买主从东北老家把家俱等物品都搬来了文登,要求搬进自己买的房子。谁知新房的开发商不能按期付房,李女士一夜之间变成了“无家可归”之人,一家人只好借宿到亲戚家中过了年。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市仲裁委,工作人员答复:李女士可以通过与房地产开发商协商解决或者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弥补自己的损失。责任编辑:林天波(来源:水母网--今晨6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