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绿桑撞死路人司机驾车逃逸》追踪报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8日11:22 兰州晨报

  《绿桑撞死路人司机驾车逃逸》追踪报道

  死者家属悬红“破案”

  2月4日,本报以《绿桑撞死路人司机驾车逃逸》为题对发生于东岗东路日杂大厦附近的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进行了报道。

  17日,苦苦找寻死者陈某14天的家属找到记者,表示为了替亲人讨回公道愿意悬红5000元征集线索。 饭后散步被撞身亡

  2月17日下午,记者在拱星墩小区附近的陈某家中见到了陈某20岁的儿子小杰(化名)。小杰告诉记者,陈某今年46岁,数年前离异,在拱星墩经营一间小店铺,这也是全家唯一的经济来源。事发当日,陈某吃完晚饭后单独一人出门去散步,从此没了音讯。此后数日,小杰找遍了所有的亲戚和朋友家,都说没有见到陈某,小杰80岁的奶奶忧虑成疾,卧床不起。大年初六,无可奈何的小杰报案后才得知父亲于3日晚在离家不足100米的地方被车撞死,目前东岗交警大队已经介入调查此事。为了替死去的父亲讨回公道,小杰向本报求助并悬红5000元征集线索。肇事逃逸案件频发

  近期,兰州市区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频频发生。

  1月19日晚9时15分,一位名叫晓磊的高中生经过旧大路原兰州橡胶制品厂门口时,被一辆快速驶来的绿桑撞得头破血流,身上多处受伤,绿桑司机置伤者于不顾,驾车逃逸。

  2月2日上午9时40分,市民全先生在小西湖立交桥南端横穿马路时被一辆疾驰而来的小车撞倒,嘴部及下颚缝合10针,事后全先生悬红1000元征集线索。当晚9时许,高新开发区一男子骑车经过段家滩三岔路口时被翻起的下水井盖绊倒,起身时又被一辆绿桑撞倒在路边,绿桑司机驾车逃逸。破案难度相对较大

  兰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肇事逃逸案件侦破难度相对较大,主要原因是此类案件大多发生在偏僻路段,来往车辆、行人均很少,现场状况及物证易被破坏,嫌犯个人特征模糊不清,不易寻找目击证人,而肇事车辆又很容易修复等,增加了该类案件的侦破难度。目前,逃逸案件的侦破,主要是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举报和一线办案人员利用现场得到的线索。肇事逃逸量刑太轻

  甘肃省同人行律师事务所雷声律师告诉记者:在我国《刑法》中,交通肇事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属于过失犯罪。这种犯罪的特点是客观上造成了人员伤亡的后果,主观上是因为肇事者疏忽大意。《刑法》第133条规定:一般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应该说这个处罚相对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量刑标准还是比较轻的。

  本报记者党小军(来源:兰州晨报)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聚焦2005春运
世界新闻摄影比赛
2005年CCTV春节晚会
CBA全明星赛球迷投票
澳网公开赛百年
2005新春购车完全手册
北京2月新推楼盘一览
新春购房打折信息
《汉武大帝》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