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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赖帐就可以不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9日00:45 红网

  黑龙江省鸡西市滴道区政府1993年向个人借款20万元,用于发放拖欠的该区教师工资,承诺6个月后一并还本付息。可12年过后,等到这笔借款本息已经涨到了100多万元时,该区政府依然没有作出还款的具体安排。明摆着区政府在赖帐。(2月18日《重庆时报》报道)

  2000年的时候,债权人在多次讨要未果的情况下,还向鸡西市法院起诉了滴道区政府,法院也依法判债务人在判决生效后的15日内还清这笔欠款,当时本息合计已经达到了68.6万元。可滴道区的历任区长们都不把这笔欠款和法院的判决当回事,依旧是我行我素,摆出一副谁奈我何的姿态。

  我们还是先来解读一下该区政府六位区长对偿还这笔债务的态度和认识吧。该笔欠债的始作俑者说:如我不在,我立马就还。第二任区长慎重地说:我刚来,对区里的情况还不了解,上一任都没还的债,我一来就还,不好。第三任直截了当地说:欠债还钱。第四任更是慎重其事地说:法院判决了就还。第五任则说:既然按法律程序办,我们就依法办事。第六任无可奈何地说:这笔债务都是上几任领导遗留下来的,本届政府认帐。听意思,好象是就要还了,但又透着各自不还的理由和苦衷。难怪债权人空等了12年。

  这笔拖欠了12年的债务,让我们看到了什么?它让我们看到了某些政府官员与党中央背道而驰的执政理念,是权欲膨胀以及权大于法的具体表现。他们还抱着这样的观念:政府想做的事,你老百姓管得了吗?法律也奈何不了政府。比如这笔欠债,法律就形同虚设,纵使判决了也无法执行。它还让我们看到了政府官员对法律的轻视和对公众利益的漠视。本来法院判决了,一切都应该依法办事。可区长们对此自有高招,敷衍打发,软磨硬抗。并想着法儿把简单的事情搞复杂,把20万元的债务变大,使利息超过了本金的四、五倍,最终让政府受到了更大的损失。

  要想解决政府赖帐问题,最根本的是要树立法律的权威,一切都要依法办事。其次,也要解决政府领导的思想认识问题,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与执政水平。最后,还要有相配套的监督措施和问责制度,使赖帐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行政领导责任。(稿源:红网)(作者:胡水雷)(编辑:杨国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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