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以11项罪名对简竹醒为首特大黑帮提起公诉(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9日02:35 东方网 | ||
据悉,该案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绑架罪,抢劫罪,聚众斗殴罪,贩卖毒品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帮助毁灭证据罪,窝藏、转移赃物罪等共计11项罪名。 据了解,以广州芳村人简竹醒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自1999年以来,在广州市芳村区、白云区、花都区以及佛山南海区等地,以开设赌场、放高利贷、为地下赌场提供保护收取保护费为主要手段牟取非法财富,多次实施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绑架、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 去年5月26日,广州警方在简竹醒一案中一举擒获何永新、何景辉、伍竞翔、陈耀安、周兆培、关日健等52名犯罪分子,缴获冲锋枪1支、手枪4支、雷鸣登猎枪3支,子弹94发,防弹衣1件。 同时缴获小轿车11辆、面包车2辆、摩托车2辆,各类刀具35把,螺纹钢棍6根,毒品“摇头丸”、K粉200多克,现金、存款、金饰品等总计价值300余万元。选稿:乔德建来源:信息时报作者:李朝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