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丽埃特·凯的责任观令人仰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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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9日04:09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2月18日《燕赵都市报》报道:丹麦社会事务大臣亨丽埃特·凯2月16日宣布辞职,原因是她和丈夫没能及时支付所购买家具的款项。 没有做任何违法的事情,也没有犯任何政治上的错误,只是没能及时支付所购买家具的款项,这算什么辞职理由?面对公众的一片惊讶,亨丽埃特·凯解释说:“我不想被贴上‘购物狂大臣’的标签而继续在这个职位上工作下去了……我要负起应负的责任……” 亨丽埃特·凯所说的“应负的责任”是指什么?通过对她零碎话语的“拼接”,我们得到了这样的答案:她与丈夫做的这件事破坏了自己的信用,可能会被贴上“购物狂”的标签,这与社会事务大臣这样的政府官员和公众人物身份不符,必须辞去职务。由是观之,亨丽埃特·凯“应负的责任”是对社会事务大臣这个职务所蕴含的公信力和纯洁度的维护,个人品行有了瑕疵只能离位辞职,以保证职位的纯洁与神圣。 亨丽埃特·凯只是很无心地没有及时付账,就自认为破坏了自己的信用,为此“在家庭里产生了一些冲突”(亨丽埃特·凯语),在工作上辞去高官职务。所有这些令人震动的行动,表现出了亨丽埃特·凯高尚的做人人格和清醒的政治良知。难怪过去三年来进行的民意测验结果显示,现年39岁的亨丽埃特·凯曾经是政府中最受欢迎的大臣。 行政机关的每一个职位,都是社会的公器,负载着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神圣而不可侵犯。面对这些职位,每个公民都应是无比虔诚的“信徒”,以清醒的政治良知和严肃的职责意识,揣度自己的德行和能力,自觉选择进退,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捍卫它的纯洁与神圣。都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可在为官从政问题上,每个在位者都必须做个“完人”,时时为公众做榜样垂范,处处维护公共利益。如果做不到这些,就应学习亨丽埃特·凯“舍己护位”的做法,主动辞职、引咎辞职——这就是在维护公共利益,又是对自己做人人格和政治良知的救赎。 亨丽埃特·凯的责任观令人仰视,我们每个领导干部都应拥有这样的责任观,努力做个有良好人格的好人,坚决做个有政治良知的好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