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河南省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将全面上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9日05:10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 ?穴记者杨凌?雪记者2月18日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及生活护理费等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将全面上调。

  在2003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并享受伤残津贴、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及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均在调整之列。执行时间为2004年7月1日。

  伤残津贴的调整标准为统筹地区2003年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调整后仍低于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执行。具体为:一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80元,二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75元,三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70元,四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65元。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为五级和六级且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的,五级每人每月增加60元,六级每人每月增加55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新标准为:配偶每人每月增加35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25元,属于孤寡老人或者孤儿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

  生活护理费的新标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②9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东方美女
迷人风情性感姿态
金鸡送福
恭喜发财图铃拿来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