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增加困难乡镇转移支付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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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9日06:26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福州2月18日电 记者蔡小伟报道:福建省日前决定每年安排财政资金1.3亿多元,增加困难乡镇转移支付补助,适当提高村级办公经费补助标准,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 福建共有67个县(市、区)415个乡镇被划入困难乡镇,分别占全省县(市、区)数的78.8%和乡镇数的43.2%,除自身财力保障和上级补助外,省财政共安排补助资金4350万元,按照每个困难乡镇10万元给予补助。同时,安排转移支付资金5308万元,提高村级办公经费补助标准,每个行政村办公经费最低补助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到7000元。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每村增加1名村计生管理员补贴的决定,省财政安排资金3160万元,对全省13167个行政村每个村每年增加补助2400元。此外,安排240万元,用于国有农场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 《人民日报》 (2005年02月19日 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