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视公积金房贷理抹房产商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9日06:34 天府早报 |
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采取“不平等”待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被记入“黑名单”。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的通知》,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贷后管理作出具体要求和规定。 公积金贷款待遇平等 各房地产开房企业被要求加入住房公积金宣传行列,凡歧视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被记入企业不良信誉档案。 《通知》指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过程中应向购房职工宣传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对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职工与申请银行贷款的普通市民同等对待,严禁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提出规定以外的苛刻条件。 设专门个贷点简化程序 今后,公积金个贷将有专门办理点,贷款程序也将简化。 各地管理中心要把发放职工经济适用房(包括房改房、拆迁安置房、解困房等)贷款列为优先发放的个贷业务,在经济适用房销售点或政府主管部门设立的“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集中受理窗口”设立个贷办理点,专门受理公积金贷款业务。《通知》要求适当降低职工购房首付款比例,原则上各地首付款按不低于20%的比例执行。 各级政府应积极组织管理中心、银行、保险公司、房地产抵押部门、房地产评估机构、公证机构等单位联合办公,推行“一站式”服务,简化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程序。 公积金个贷限期开展 根据《通知》,未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购建住房贷款业务的城市,限期在今年6月底前开展。对使用公积金购买国债也有严格规定。 《通知》要求,在国家有关部门没有制定新的规定之前,各管理中心一律暂停在证券交易市场进行国债买卖和回购业务,只能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和商业银行柜台市场进行。早报记者吴楚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