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入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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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9日07:57 大连日报 |
【据新华社沈阳2月18日电】辽宁省政府纠风办、辽宁省教育厅17日联合下发通知,严禁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入保险,严禁将保险费列入学校代收费项目,违者不仅要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还要追究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此次专门下发通知,认为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入保险的实质就是教育乱收费。辽宁省政府纠风办和辽宁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不得参与保险公司的业务工作,不得出面要求学生入保险。保险公司开展保险业务,不得与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联合,必须独立进行,不准以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的名义要求学生投保。学生入保险一定本着自愿原则,提倡保险公司与学生家长直接见面商议保险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向学生提出指令性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