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告医院获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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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9日07:57 大连日报 |
【据新华社昆明2月18日电】2003年11月,云南一62岁的屏边县农民木华(化名)因交通事故造成左手、左腿折断,到屏边县人民医院就医,手术后因院方的治疗过失需进行补救手术,结果在二次手术前的血检时发现已感染艾滋病病毒。木华随后以自己是在医院手术输血时感染了艾滋病病毒为由将医院告上法庭,索赔110万元。 法庭审理认为,因艾滋病“窗口期”问题(感染病毒,但现有检测水平无法测出)的存在,木华究竟是在医院第一次手术输血前还是在手术中感染上艾滋病病毒难以确定。经调解,木华已接受医院支付他关于左股骨陈旧性骨折治疗过错22.5万元补偿的调解方案,双方已于2月4日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