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被查警官撬盗检察院毁罪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9日11:30 信息时报

  时报讯

  2月15日下午,浙江省云和县检察院依法对云和县法院判决的李国平徇私枉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案提出抗诉。这是一起罕见的公安派出所副所长因涉嫌徇私枉法罪被侦查后居然撬窃检察院办公室,销毁自己犯罪证据的离奇案件。

  受贿警官徇私枉法放人犯

  浙江省丽水市碧湖镇人王建伟、俞建伟、谢俭明等人在浙江省义乌市利用假抗癌药物进行诈骗,骗了6万元后逃回丽水。得知案件已被义乌警方侦破并追查到丽水,为不被追究刑事责任,王建伟等3人商量后,托人到当时担任丽水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碧湖中队副中队长的李国平处说情,提出王建伟3人愿意前来投案自首,退清赃款,并接受罚款,但要求不追究其刑事责任。李国平收受其贿款后,仅叫王建伟、俞建伟各交3万元,谢俭明交2万元作为退赃和罚款,就将人释放。

  1999年2月24日,义乌警方得知赃款已被追回,派员赶到丽水,在看了王建伟、俞建伟、谢俭明3人的讯问笔录后,要求李国平将王建伟等3人找来,但李却称3人不在丽水无法通知。义乌警方办案人员遂取走案件材料及6万元赃款离开丽水。王建伟等3人一直逍遥法外,直到2001年10月全国开展专项追逃行动,王建伟等3人才被公安机关抓获。

  撬盗检察院烧毁犯罪证据

  王建伟、俞建伟、谢俭明落入法网使李国平的徇私枉法行为暴露,丽水市莲都区检察院依法对已经改任丽水市莲都区老竹派出所副所长的李国平立案侦查。李国平获悉后决定铤而走险。2004年12月3日晚6点,李国平携带作案工具,撬开莲都区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科办公室的门,取走了有关自己涉嫌徇私枉法一案的侦查案卷材料,同时从铁皮档案柜中又取走两本无关案件的档案材料以混淆侦查视线,并将窃取的案件档案烧掉。

  经过公安和检察机关的周密调查,确认了李国平盗窃并毁灭案卷的犯罪行为。12月5日,李国平被刑事拘留。

  今年2月5日,根据丽水市中级法院指定管辖,云和县人民法院对此案公开审理。庭审中,李国平对检察院指控他犯有徇私枉法罪作了辩解,对到检察院盗窃自己的犯罪证据予以销毁一节供认不讳。

  经过整整一天的审理后,2月5日下午,云和县法院依法对李国平徇私枉法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李国平认罪态度较好,可以酌情从轻处理,遂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李国平有期徒刑二年,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判决宣布后,云和县检察院经过认真审查后,认为李国平一人犯数罪,且进入检察院盗窃案卷,犯罪情节和性质都比较恶劣,没有悔罪表现,一审判决适用缓刑不当,确有错误,遂于2月15日下午提出抗诉。据《法制日报》(来源:信息时报)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东方美女
迷人风情性感姿态
金鸡送福
恭喜发财图铃拿来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