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受害公司 获保险赔款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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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9日11:31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本报海口2月18日讯(记者元惠卿摄影报道)在2月12日火灾事故中受损的一家汽配公司,今天上午收到太保财险海南分公司的30万元预赔款。这起发生于海秀西路靠南大桥附近的火灾除造成一死一伤外,还烧毁了三家店铺及两个汽配仓库里的所有配件,其中仅有收到预赔款的这家汽配公司购买了财产保险。 该汽配公司的陈经理告诉记者,他们是去年8月份投保的,此前没有买过财产保险。与其他没有买保险的受损单位相比,他们是不幸中的万幸,这也使他们感觉到保险很重要。 作者:元惠卿 (来源:南国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