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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热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9日11:37 信息时报

  34323197

  开通时间:15:00-17:00

  各位读者请注意,本周六法律热线由本报和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联合推出,届时,该所律师高均科(电话13711756461)将前来本报,接听电话,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本周日法律热线由本报和广东宏安信律师事务所联合推出,届时,该所律师游长安(电话:020—33659881),接听电话,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约定失窃获赔

  为何房东不赔还输官司?

  读者黄先生:我是一外来打工仔,去年11月在广州市一郊区租房,因当地经常发生盗窃事件,我便与房东签订协议,约定如果房屋发生撬盗,房东承担赔偿责任。合同签下不久,我的住处果然被盗,电脑和其他财产丢失,我报警后通知房东,要求他赔偿,但房东不肯,说是他之前并不知道我有电脑,现在不能说丢了电脑就要赔。双方为此争执不休,随后到法院起诉,到最后法院判我败诉,说是我未能提供足够证据证明自己丢了电脑,请问,我该怎么办?现在我已经上诉了,还能有机会赢官司吗?

  答:像这种官司讲究的是证据,你当时应该拍下现场照片,结合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现场勘察笔录以及现场物证如被撬的锁作为证据,同时还要有证人证言,证明你确实家里有电脑,并要有所购买电脑的凭证等。

  法院判决你败诉,估计是你在庭审中缺少以上一项重要的证据所致。如果真是这样,即使你上诉了,二审的官司还是会输掉,因为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你们在二审中再提出上面的证据,对方可能不予质证,那么你的证据将失去效力,不被法院所采纳。

  但你还可以找证据说明你当时提供这些证据确实有困难,这样也许会有机会。

  信息时报法律工作室(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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